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勞動局長民選之我見- 個人意見!!
這幾天新聞的頭版頭,除了阿基師、太陽花女王以外,我想不外乎就是民選勞動局長的新聞喔,因為部落格的關係,我曾經被候選人諮詢相關的政見及看法,當然我只是個後生小輩而已,但想了想,我覺得有責任及義務將看法表達出來,讓大家做個參考:
一、開放民選並無不妥:
從柯市長一路選舉到現在,從他的政見我可以看出,他對於勞動政策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概念,所以做出這種民選概念,不會讓我意外,看著很多前輩在抨擊這個做法,我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這樣會不會比官派有效?也許我們可以做一份民調,請問勞工朋友對於勞動主機關的信任度為多少?請問企業對於勞工素質有無提升的必要性?這麼寫很尖銳,但整個事件的問題並不在於民選不民選,而是在於勞資雙方的信任空間到底有多少?這才是一個問題。
二、勞動局不是幫勞工開的:
各位看倌如果有看過我之前的文章,就一定常看到一句話:善用而不濫用,這也是我開部落格的主因之一,唯有透過概念的建立,才會讓大家有正確的認知,不論是勞或是資方都是一樣,我看過候選人的政見, 舉一位前輩的政見為例:
『請市政府擴大與工會、勞工對談‧』?
光這一點就會讓小弟覺得無望,為什麼呢?做過人資的看倌們,您們如果遇到惡性遲到的員工該如何處理?翻遍所有的法令應該是沒有法源依據吧,請問勞動主管機關的回應會是什麼呢?頂多由勞雇雙方協議之而已,但這會有用嗎?我為什麼會說這一點,因為今天的勞資雙方本來就是不平等,而政府只好在政策上偏坦勞工,但實質上只會造成資方的反彈,進而造成職場上的不友善,進而妨害到勞工的就業權,這一點難道不是事實嗎?勞動主管機關不是只幫勞工說話就是本份工作,而是要讓勞工真正的得益,那才是重點,如此的做法這會讓勞資雙方的認知越拉越大而已。
三、候選人背景為何區分勞方或資方:
很多人一直在爭論勞動局長的背景一定要勞方,很想問一個問題,為何資方與勞方的身份有那麼的重要?勞動政策的重點在於為勞工謀取福利,可是福利是由誰來支出呢?比如說到職半年就可以申請育嬰留停,這中間的成本是由雇主來支出,各位可以想一想,如果出錢叫你出,權力分配就質疑你的身份?你會爽嗎?
這就如同花同裝修房子,但不得對其裝潢內容表示意見,這就 是為什麼勞資對話空間不足的關係,政府錯把勞動政策當做拉近勞工,甚至是政策性買票…並沒有用長遠的角度來看待勞工政策,一個局長的選舉,竟會用偏資方或偏勞方的荒謬邏輯來建構,而不是以勞資雙方的共榮共生來看,實在是很可惜。
四、法令往往都是職場不友善的主因:
我雖然沒有那些前輩這麼的有經驗,但為何法令一直的修改,勞工仍是無感?因為法律上只保障法律相關權利,但可不包括生存權,這麼說也許很直接,但看倌們,生理假每個月都有請的應該是少數吧,所以是否在法令修法之前,要接受觀念宣導的是雇主而非勞工呢?政府有這麼做嗎?全面推週休二日的政策讓我非常的擔心勞工的權益會受損,而且這是一定會發生的事情。
結語:
今天的語氣似乎激動了點,法律創設的目的在於服務人民,而非讓人民對立,特別是勞動法令,不可用政策買票、短期炒作來看待相關的議題,柯市長這個新政的確有讓人爭議之處,但也是一個新的方式,我的重點在於,擴大讓勞方資方對話,那比誰當局長、立什麼法案讓勞工小確幸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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