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總經理一大早找我進會議室,開始逼我離職…你的自保動作是什麼?


各位午安,今天的文章比較慢寫,因為昨天走了一位前輩,人生的無常讓我昨晚真的是徹夜難眠,所以不好意思拖了一下文章上架的速度,還請各位見諒。如我之前文章所說的,勞動政策目前的混亂,會讓很多企業開始用變相的方式來逼迫員工離開,昨天下午聽到的一個問題,雖然我的文章之前有提過很多次,但我今天還是就今天的這個問題做專文的分享,我還是老話一句,勞動主管機關入的時間點其實都算是慢了,因此今天的主題就是教各位如何在「當下」應對及處理,記得一件事情,在談判桌上,要保持「理性」的思考,不要隨著對方的情緒起舞,我看過太多的個案都是在用「哭訴」來處理事情,說一句實在話,一點用都沒有,所以今天看清楚我所寫的每一個步驟,這是勞工局不會教你的喔!

案件內容:

集團開始縮編,所以底下的子公司都開始有裁員瘦身的行政措施,昨天早上上班的時候,小為被總經理叫進辦公室,還沒坐穩,只見總經理用高分貝的聲音說:「你來了公司一年多,表現非常的不好,所以我開了人評會之後,覺得你不適任,要嘛你現在就自請離職,否則我就馬上把你降級,讓你領不到足額的資遣費」…請問各位看倌,如果是你,你該怎麼辦呢?

一、不要去問「為什麼」,而是要問「憑什麼」?

當事人在我前面聲淚俱下的一直說,我很快的打斷了她的發言,因為我一直在問一個問題,那就是妳簽了什麼?但她仍然繼續說下去…。我必須說第一次碰到這種情形,心情上的起伏難免,但我要提醒各位,這個當下如果你一直在問為什麼?那永遠都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是要強硬的質問這位總經理:「請問你憑什麼叫我走人?請說明清楚」,勞資爭議案件就像是在談判一樣,你一直沉浸在情緒中,只是浪費時間而已,因此請做第一件事,那就是問問對方憑什麼?

二、拿出手機、拿出筆記本,把所有的互動記錄下來:

記得進會議室永遠都要帶手機及筆記本,都要叫你滾蛋走人了,難道還不趕快學習保障自身的權益嗎?所以請把手機開錄音功能,並把筆記本拿出來攤在桌上,開始記錄對方的一言一行,記住不用有情緒,理性處理即可,對方要是有強迫你的動作或恐嚇你,必要時馬上報警處理。

三、要我走公司就是要「給錢」,沒有別的方法:

公司要我走人,除非他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你有做錯事情,否則都是要走資遣一途,也就是公司要付錢請你走人,這位總經理的做法其實是典型的手法,用嚇的讓員工失去正常判斷能力,我知道這很難做到,但我提醒各位,只要明確表達出請公司提出相關證明並走資遣程序…對方通常都不太敢繼續用這種方式來壓迫你。

四、降薪也要經過員工的同意才行,不是你說了算:

第一次聽到這種方式,想要用降薪的方式來壓低員工的資遣費,我只能說這一點都不可能會成立,因為法律上的降薪,也就是勞動條件的調整,非經員工同意,資方不得任意為之,所以這個時候不用怕,只要笑笑的問他,可以啊,我們現場連線1999勞動局,如果主管機關說可以,我就答應你,降薪只是逼退員工的一種手法,目的是打擊你,這種做法根本是依法無據。

五、馬上用打1999申訴,而且拒簽所有的文件:

這位總經理在會議桌上放了三張文件…我提醒各位,連看都不用看,先拍照再說,如果對方拒絕你拍,那你就拒簽即可,並馬上拿起手機撥通勞動局專線,讓這位總經理立馬知道你是懂得法律規定的,我敢保證…接下來他的態度就會改變了。

但我再提醒各位一次,所有的文件未經確認,絕對不要簽署下去,我們甚至可以約這位總經理去勞動局前面來確認合約的內容,看他敢還是不敢,太多的個案都是簽了不該簽的合約、協議書,造成覆水難收的狀況,特別是「自請離職」的文件,一定要拒絕簽署。

六、說我表現不好,那請提供以下的文件證明:

不論對方說什麼理由,就算是把他家祖宗搬出來,那都是個屁,所以請公司提供下列的證明:

. 工作表現不佳的量化數據
. 人評會的開會會議通知內容
. 當初簽署的勞動契約內容

如果這三樣都提不來,那就直接跟對方說…我們主管機關見,然後這一段期間,我要繼續的工作,這種公司不待也罷,但記得一定要馬上申訴,因為在勞資爭議期間,公司不得對員工做資遣、解僱的動作,在公司的每一天,如果還有人想要來逼迫你離職,請重覆上述的動作,但最重要的是不要陷入情緒的黑洞裡面,請努力的找下一份工作,這才是最實際的做法。

結語:

沒有人想要遇上這種情形,但既然遇到了就要理性以對,哭、怒、恨…都是沒有用的方式,與其花時間糾結,不如現場直接處理及應對,我相信接下來會有很多企業發生類似的狀況,請將文章分享出去,我仍是老話一句…要懂得「即時保障」自身的權益,否則簽了不該簽的文件,你將會後悔莫極。

8 則留言:

  1. 請問1999是手機直播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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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下午試手機無法直播出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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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要看你是在新北市或台北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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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應該告訴老闆,自己建立過的功勞。客戶対自己的好評。想辨法替自己加分,以反䭸老闆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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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老闆一上來就逼你離職的場合,你那樣說也不會有用的,難道老闆會說:「啊!原來你這麼好,那我錯了,給你加薪」嗎?
      他面子上掛不住的。

      他既然都要你走人了,會在意你之前建立過什麼功勞嗎?
      你講你做了什麼,他難道不會雞蛋裏挑骨頭講成你什麼什麼沒做好嗎?
      何必再給他這個機會羞辱你?

      退一萬步講,難道沒建立過功勞的人,就該乖乖被逼退嗎?

      還是理性一點,拍照存證什麼都別簽就好,多說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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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勞資爭議期間,公司不得對員工做資遣。我才一去勞工局,隔天就被小技巧請我走人了。請問針對這一點,勞工能提出什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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