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何謂勞資爭議案件的「舉證」能力,我列個清單給各位參考參考!!


從今年十月開始,我就呈現一個大忙的狀況,所以文章一直都沒有穩定的上架,非常的抱歉,但我絕不是忘了各位,昨天在看國民黨的候選人提出的勞工政策時,真的是讓人失望到極點,基本工資一次要調到30000??我看最近該用功一點了,因為接下來景氣將會一直往下走,勞工朋友如何保護自己,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網友最近也一直問我類似的問題,因此今天的主題非常的重要,希望各位好好的記錄下來。

一、勞動條件:

問各位一個問題,求職的時候是否會帶著筆記本,認真記下面試官說下的每一個細節呢?如果沒有的話,我個人覺得錄取的機會不會太高,我之前就有說過,面試就是一場談判,別忘了你去公司上班是為了什麼?實際的記下每一個要件,那才是爭取權益的開始。

二、勞動契約上的條文:

勞動契約基本上在簽立的時候,員工是可以要求有一份留底,就實務上來說,很多企業都不敢把合約留給員工,怕會有狀況,但各位一定要記得要求,或拍照,因為很多條款其實不見得合理,雖說企業在調解現場是有提供相關資料的必要…但真實性、內容條文等內容,只怕員工時間一久就不記得了,因此合約條款的記載是有必要的。

三、出勤的排班表:

一般來說,公司都會有當年度的行事曆,別小看這份文件,因為明年單週40小時其實會有很多的問題,特別是輪休的行業,因此保留班表、打卡記錄、行事曆,都是不可忘卻的資料,記住一件事情,很多違法的企業都會在這上面作文章,太多的案例都是員工根本記不住、也沒留存資料的習慣,以致在調解現場根本是啞巴吃黃蓮,這一點還請各位要有概念。

四、公司的公告:

最近某間大廠在施行無薪假,對於員工所公佈的公告就有破綻,因為期間訂定為一年,這很明顯的違反法令三個月的規定,一張拍照的公告內容就可以救助許多家庭免於遭受剝削,主管機關通常在查核遇到最難的就是這一項…因為企業是否會如實提供都是一個未知數,所以不要小看這個證據的威力喔。

五、任何形式的協議書:

以我個人的經驗來看,通常企業要員工簽的協議書,陷阱不是普通的多,我只能提醒大家,絕對不要先簽下去,最近有很多朋友都是在當下發訊息給我,問我內容、甚至是把內容拍給我看,再決定是否要簽立,如果條文沒有問題,為什麼不敢給員工拍照存證?情願慢一些簽,也不要事後再後悔,記住這個要件。

結語:

今天的這篇文章其實難,但重點在於各位心中的認知,法律是保障懂得規定的人,所以別把說清楚與「斤斤計較」劃上等號,未來的景氣只會越來越差,先學會自保,才是一個穩定的出發點,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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