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7日 星期六

哈利波特有消失的密室,企業有消失的休息時間,這該如何處理?


在電影、小說裡,無中生有是一種『魔法』,但在現實生活中,無中生有、憑空消失卻會是一種『違法』,我常提醒客戶、看倌、學生,別帶著想像力處理勞資法令的問題,因為結果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現實是殘酷的』不但要被裁罰,與員的關係更降到冰點,今天的主題是關於休息時間的運用,因為幾則新聞讓我察覺到企業似乎已在濫用了,話不多說,開始今日的分享:

一、休息時間包含的範圍:

我常問上課的學生這個問題,每一個人都會漏東漏西,我來做一個總整理,以後記得這就是屬於你的休息時間:

中午用餐時間
下班休息時間
加班補休時間
正常休假時間
特別休假時間
女性員工休假時間

休息時間是屬於員工的時段,所以任何名義要求、強迫員工從事『非私人行為』的事務,我都會認為這就是違法,不但要歸還員工休息時段,且要針對違法事項開罰。


二、休息時間是指員工可充份支配使用的時段:

我們來看看關於勞動主管機關對於休息時間及休假的定義為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4日台(87)勞動二字第39675號函:

所謂的工資加倍發給,是指假工資照給之外,再給一日之工資,此因勞工假日工作即使未滿8小時,亦無充份運用假日之故…

看到了嗎?無法充份運用的概念各位要記起來,很多主管喜歡中午開會、下班前開會…這都是違法加班的事實,只要有相當之舉證,企業絕對跑不掉。

三、企業別以為有書面文件便可規避責任:

很多企業都拿工作規則來做擋箭牌,別那麼的天真好嗎?反而這會是一項要命失誤啊,我上個星期就處理過類似的案件,結果員工用Line記錄會議時間、還錄影證明了主管就是在午間召開會議…我看著企業人資拿著工作規則在做反擊,下場請各位自行想像,我好久沒看到這位資深調解委員動了肝火…事後還自己移送案件去勞檢(我不知道有沒有這種程序…但這間企業這個星期就被勞檢了,重點是被開罰了三項),企業有沒有違法自己絕對是知道,別以為有書面文件就無敵,有時結局是無…救!!小心喔!

結語:

這兩天有郵差與工會起了衝突就是這個原因,中華郵政將休息時間記錄造假,勞動部怎麼到現在都還沒有動作???在我看來,只要給我一個月,我就有辦法讓這種勞動現象改善…死守在法規面及制度面的做法,只會讓這種現象無法改善,各位不要寄情主管機關,今天的方法學起來,自身的權益自身爭取,這才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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