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即時新聞分析:供餐不公平,日本料理員工投訴「打卡不正常被扣餐」,是否合理?


有看我文章一段時間的看倌就知道,我對於爆料的觀感是什麼,這個個案我想要跟大家表達的是,勞動契約書面化是一件重要的工作,無論是正職工作人員或是部份工時人員都應該要有書面化的契約來做雙方議定勞動條件的證明,如果沒有的話,隨便的一個投訴,都有可能引發勞資爭議,今天的這個個案,我會與各位分享我以前是如何處理類似的案件,這個世界上沒有完全的法律與體制,所以企業應該要自身注意及加強,不要讓政府機關來處理,因為如我所說的…承辦人的裁量標準其實是不一的,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才是我今天文章的重點,我們開始今天的討論吧!

案件內容:



一、工作時間 + 工作報酬 = 勞動條件:

我應該這麼說,勞動主管機關對於勞動條件的要求,不外乎是工作上的時間與工作上的報酬,報酬包含了薪資、獎金、假期、休息時間…等等,一份合格的勞動契約理當是要包含上述的要件,這個觀念很基本也很重要,一定要記住。

二、福利最多只是觀感問題,不在討論的範圍內:

供餐的這個部份,是否為福利,要看員工是否是自行出錢,以前我在飯店工作的時候,也曾經做過兩頭班,那種辛苦與疲累,我當然可以理解,但供餐也還真的只有一餐,原因是飯店並沒有跟我們收費,而且在合約中也有載明,因此這位員工投訴的內容,最多也只是觀感上的問題,這不會在勞動主管機關的查核範圍之內。

三、合約條款應要清楚載明,以免爭議:

但這樣就沒事了嗎?各位要知道,很多勞資爭議之所以會越燒越旺,其實不是一開始的投訴內容,而是之後的案外案,所以合約條款真的要載明清楚才是一個保障,否則主管機關真的上門檢查,我還真的不確定這間日本料理店能不能全身而退。

‧ 工作時間
‧ 工作內容
‧ 薪資福利
‧ 員工管理

這四個是合約的基本要件,載明清楚就可以避免一定的爭議,最重要的是,如果員工有疑問,合約就是一個討論的平臺,所以別覺得合約是個麻煩,他的用處可比你們想像中的大多了。

四、「打卡不正常」原來是早退,還有什麼話好說:

打卡不正常要扣餐?新聞標題出現這些字,真的讓我十分懷疑,結果是員工常打卡不正常,早退不說明,我只能說這位員工的心態十分的不可取,只想著權利,卻忘了義務…如果你只會抱怨而不會檢討的話,你失去的將不止是一餐而己,年輕人請好好的思考一下,憑你現在這種樣子,我真的不確定有企業敢要用你!

結語:

部份工時一直以來都是勞動檢查的重點,尤其是七月份暑假的時候,這是一個必查的項目,餐飲業變動大,所以要特別的小心,不要以為用口頭說明就可以了,不違法並不代表你不會被查,兩者還是有很大的不同,今天的這個個案給了最好的說明,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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