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公司規定要用儲值卡加油,員工未依規定而先使用現金,等到月底申請費用時,公司以員工違反請款程序而拒付油資20000元是否合理?


這個個案聽到的時候其實是很有感覺的,因為以前在做加油機維修工程師的時候,每天開著車跑來跑去是常有的事情,其實我們一也是要用現金代為支付油資,但說實在話,這真的很麻煩,現金算來算去的,每次去申請補助款項的時候,不是少一張發票就是填錯金額,後來公司覺得麻煩,就讓我們使用了儲值卡來加油,不用計算金額,一切都會有電子記錄,超方便的,以前公司也曾經發生過請款有了狀況,結果代墊款項拿不回來的狀況,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這個個案我會提供一些觀察點,結論在來說明是否公司是否可以以此為理由拒付員工代墊款項。

一、所謂的儲值卡政策是否有相關的書面記錄及員工簽名:

碰到案子的第一反應,就是要先盤出所有的時間序列,以此案來說,儲值卡政策頒佈的時間點就很重要,因為這是員工消費習慣的改變,所以如果以人性化來考量的話,政策的頒佈是否有相關的文件、說明、及員工簽名記錄,這會是我判斷員工犯錯的情節程度的標準。

如果企業只是口語相傳的話,也許員工本人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在處理方面就會有不同的效果。

二、員工用現金給付油資明顯是違反公司的相關規範:

但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員工用現金來支付加油費用,是明顯的違反公司的規範,給各位一個概念,處理勞資爭議案件不是一定要爭出誰對誰錯,我反而喜歡用「比例性」來處理案件,所以如果一開始就以員工違反公司規範而拒付代墊款項的話,也許單就這個案件員工無法反駁,但各位有沒有想過之前萬一員工心生不滿的時候,到時衍生出來的爭議,搞不好會讓企業付出慘重的代價也說不定,因此確定員工違規是一回事、但要怎麼處罰又是另一回事。

三、員工違規的行為對於企業是否產生了實質明顯的損害?

既然公司拒絕支付員工代墊油資的話,我會想問問員工的行為到底對公司產生了什麼樣實質且嚴重的損害?如果沒有的話,企業的裁罰手段是否有違「比例原則」?這個時候我也會參考員工平日的考核、工作表現來做一個通盤的考量,但一次就拒絕支付20000,說真的,這實在是說不過去。

四、員工月薪為多少錢,罰金是否會造成其生活之困難?

勞動主管機關其實會對這一點做很多的考量,如果員工一個月的薪資才30000,罰金過重的結果就是會影響其正常生活,這一點很多企業都不會想到,但如果真的鬧上了主管機關,我相信這會是調解委員所會關切的重點。

結語:

這四個點都會是我所考量的點,所謂的懲罰雖然勞動法令沒有做過多的說明,但不代表員工違反規定就可以任意的裁罰,案件所有的內容都應該調查清楚,再給予合適的警告,因為員工並未私自動用費用,而只是用現金取代儲值卡而己,公司拒付所有代墊的款項,實在是有違比例原則,希望這個個案可以給看倌們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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