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即時新聞分析:某知名美髮沙龍業的『Winner takes all』獎金制度,好一個殺人不見血的方法,遇上了請小心!


我是一個很奇怪的人,不論是穿著、吃飯、買書重覆性都非常的高,連理髮都是一樣,我與我的設計師已認識了12年,從一退伍到現在都是同一個人,話說昨天去的時候,一面理一面聊天,他突然問我一個問題,某知名沙龍業的業者被離職員工踢爆無故扣薪,這就讓我想起了去年處理的一件案子,也是連鎖美髮沙龍業,今天我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這荒唐離譜的案子。

案件內容:

業者會替旗下的設計師與助理舉辦競技比賽,設計師一人拿出2000元、助理拿出1000元,每個月都有設計專題,讓設計師及助理展開競賽(設計師與設師比、助理與助理比),每一組拿下前三名者,便可以依次拿掉50%、30%、20%的總獎金。業者還拍競賽的片段放上人力銀行,並大言不慚的將獎金比賽做為企業的福利,員工爆料後,業者來找我,問我該如何處理?

一、所謂的福利,應是由企業『恩惠性』的給予:

所謂的福利,是由企業本於照顧勞工而恩惠性的給予,這才是福利,比如讓員工無償住員工的宿舍、加發工作津貼…等,這才是福利的概念,但這種叫員工出錢舉辦的比賽,雖然一毛錢都沒有進業者的口袋,但這是與福利的定義根本是天差地的不同。

二、以為發薪之後再跟員工收錢就可以規避法規,自作聰明:

以為在員工發薪之後再由員工繳錢就可以規避預扣工資的法令,的確是可以規避,但員工舉證歷歷,且每個月都是如此,請問一下,這與變相減薪、薪資給付不完全的概念是相同的,勞動主管機關與法院不同的是,承辦人的裁量權會因為業者的行為而有所不同,此案的承辦人是將標準拉到最高,業者被罰了一屁股,才找上門的,奉勸有心胡搞的業主,小心中招。

三、整個比賽不用出任何的費用,反而還來做宣傳,實在可惡:

最讓我意見的就是他們在人力銀行將比賽做為企業的宣傳,一毛錢都不用出、然後打著福利的名號吸引求職者,這可是殺人不見血的免費宣傳方式,我個人如果是承辦人的話,應該會以就業服務法第5條『廣告徵才不實』做出裁罰,讓他嚐嚐厲害。

四、我建議業者的補救措施:

各位知道做顧問的好處嗎?就是針對這種心態不佳的雇主狠狠的給他『洗臉』,並且收他高額的費用(真的很高,破了我以往的收費記錄!!)但該處理的問題還是得處理,以下是我的建議方式:

召開勞資會議,宣佈即日起停止向員工收取比賽費用:

馬上召開勞資會議,向全部將近120名員工宣佈立刻停止收費比賽的措施,並由業主向員工致歉,承諾立馬改善並做以下的改善。

從比賽開辦日起,依勞工名卡的資料,無償退還員工費用:

此比賽已舉辦了2年,依據勞工名卡、收款記錄,向在職、離職員工退還所有的款項費用,至於贏得比賽的獎金由公司全額吸收。

即日起由公司每月捐出5萬元的費用做為比賽獎金:

每個月由公司拿出50000的獎金,讓員工分組競技,以做為優勝者的獎金。

將會議資料、退款資料向當地勞動主管機關主動報備:

將上述的處理方式,以公文函的方式寄出,向當地勞動主管機關報備,以達到限期改善的要求。

結語:

結果現在這間美髮業現在十分的火紅,開了好幾家店,每次路過的時候總是會想起這一件案子,記得一個概念,既是福利就要由企業全部或部份支出費用,而非由員工支出,有心要踏入此行業的新鮮人要小心,不要被坑了還不知道,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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